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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在职增加缴费人员的办理
1、大中专毕业生凭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信及人事局增编表、工资审批表办理。
2、转业复员军人凭转业复员军人介绍信及人事局增编表、工资审批表办理。
3、省内、市外调入人员及企业调入人员凭养老金转移单、行政介绍信及人事局增编表、工资审批表办理。
4、省外调入人员凭个人账户转移单、行政介绍信及人事局增编表、工资审批表办理。
5、带1寸彩照一张,办理养老保险手册。
(二)在职减少缴费人员的办理
1、在职死亡:由所在单位持火化证明、养老保险手册及收据办理本人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的退付。
2、调出市外、省内及调到企业人员:持调令及养老保险手册办理养老金转移手续。
3、到龄退休:持离退休审批表、养老保险手册及身份证原件办理指纹采集手续。
4、辞职辞退、出国、挂档、上学等停保手续:持相关证明及养老保险手册办理。
(三)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核定
组织、人事部门审批后, 经办单位需持《退休干部审批表》、到我处增加,经我处审核批准后,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执行。
(四)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、遗属补助的核定
1、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的核定。经办单位需持人事局批准的《丧葬抚恤费审批表》及死亡证明到我处办理,经我处审核批准后,方可领取。
2、遗属补助的核定。经办单位需持人事局审批的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》和户籍证明、到我处增加;从批准的次月起执行。
(五)变动人员所在单位为全额拨款的,应先到财政局社保科、行财科办理相关手续
所有业务一律只对单位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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